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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 促进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落实
来源:发布时间:2011-11-15 作者:

  罗田县现有离休干部102人(不含垂直部门),平均年龄82.4岁。从2002年1月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以来,我们县委老干部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坚持政策统一、协调服务、节约奖励、特事特办“四到位”,实现了老干部医疗统筹金、老干部个人医药费“两个无拖欠”,既保障了离休干部正常医疗的需要,又避免了医药费的过度消费,受到了离休干部的欢迎和好评。

  一、 统一政策标准,统筹管理到位

  按照“单位尽责、财政支持、定点医疗、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县于2002年初步建立了筹资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管理运转高效、保障措施有力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全额供给的离休干部,其门诊费和住院费的30%由所在单位报销,住院费的70%由县医保局负责报销;非财政全额供给离休干部的医疗费(含门诊医药费和住院医药费)由县医保局统一报销。为改变医药费管理“双轨制”造成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不平衡的问题,2009年7月,我们抓住科学发展观征求老干部意见的契机,提出将原享受公费医疗的30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整体转入县医保局管理。全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由县医保局统一解决,县财政每年为此列支了105万元。乡镇机关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72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实行单独统筹,实现了全员覆盖。医药统筹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缴纳60%,财政承担40%。我县还建立了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在医药统筹费出现超支时,由县财政兜底解决,确保了离休干部医药费按政策实报实销。

  二、 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协调到位

  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老干部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注重加强与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间的综合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维护离休干部的切身利益。县医保局不断简化离休干部就医购药审批报销手续,为每位离休干部建立了个人帐户,门诊医药费实行“分类管理、指标控制、定点发药、专人记账、直接报销”,县医保局每年初将门诊费指标(3100元/人.年)一次性拨到离休干部个人帐户,离休干部持医疗手册直接在全县22个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和县城4家定点药店就医取药,由医保局派驻专门人员结算记账;住院医药费由定点医院100%记账,由医保局按规定实报实销,离休干部本人不垫付任何费用,极大地方便了老干部就医购药。同时还建立了离休干部大病医疗保障机制,较好地解决了离休干部老有所医的问题。

  三、 变堵为疏,节约奖励到位

  为使有限的医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本着既要切实保障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方便老干部就医,又要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止浪费的原则,我们提出变堵为疏,鼓励离休干部小病尽量多看门诊、少住院,加强自我保健,医药费实行“自我用,节约用”。我们从2010年1月起探索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节约奖励制度,与县医保局一起制定了《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节约奖励办法》,除规定门诊费指标结余部分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外(但不得继承,不计入次年考核和计奖基数),还区别不同类型进行现金奖励:对全年没有住院且当年门诊费没有超标的,给予自我保健奖(2000元/人.年);对全年门诊费指标有结余且全年住院费在1万元以下的,按门诊结余额的50%给予门诊结余奖;对全年没有住院且门诊费指标有结余的,给予自我保健奖(2000元/人.年)和门诊结余奖;对全年住院费在1万元以上的,不计发自我保健奖和门诊结余奖。从而实现了离休干部门诊费和住院费统筹兼顾、双向调节。离休干部医药费收支情况一年通报一次,并在次年第一季度向老干部通报上年度医药费收支情况,集中兑现节约奖。四、以人为本,特事特办到位我们一方面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日,对老干部加强医疗政策和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掌握政策规定,自觉按政策办事,指导他们科学养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开支。另一方面,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对患有严重特殊慢性病的离休干部,对其门诊费指标超支部分,由老干局审核门诊医药费发票并签署意见,由医保局负责按规定报销。对居住外地和外出探亲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因人而异实行人性化管理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凭离休干部本人就诊购药发票报销门诊费和住院费。

  新机制运行一年来,效果十分明显。全县门诊费超支的离休干部仅8人,全年住院离休干部39人,比上年减少18人。共有70多位离休干部领取了各项节约奖128650元,最高的奖励了3500元,大大增强了离休干部医药费节约意识。2010年离休干部年人平开支医药费8675元,比2009年的10714元节约了2039元,全年离休干部医药费比上年节约了207978元,首次实现了整体下降。

  虽然我们在优化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限于我县财政实力,我县的医药费保障机制也存在着医药费统筹标准偏低,重病、大病离休干部逐年增多,财政和医保压力加大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离休干部的节约意识,完善医药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前提下,切实把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降下来。